《建筑隔震设计标准》9月起实施

来源:root|发布时间:2021-06-03 14:43:27|浏览次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公告,批准《建筑隔震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2191日起实施。

  标准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地震作用和结构隔震验算、隔震支座及隔震构造、多层与高层建筑、大跨屋盖建筑、多层砌体建筑和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建筑、核电厂建筑、既有建筑和历史建筑的隔震加固设计、村镇民居建筑等,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物的隔震设计及既有建筑的隔震加固设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除特殊规定外,隔震建筑的基本设防目标是: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基本烈度的设防地震时,主体结构基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罕遇地震时,结构可能发生损坏,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特殊设防类建筑遭受极罕遇地震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隔震建筑的结构构件、非结构构件和附属设备的使用功能有专门要求时,除应符合基本设防目标外,尚应符合结构构件、非结构构件和附属设备的抗震性能标准的规定。

  隔震建筑设计及既有建筑的隔震加固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中国建设报》)

主办: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联系电话:0531-87087166 技术支持:海大云 鲁ICP备2022037324号 鲁公网安备37010302000818号
sitemap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