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2-05-23 10:47:26|浏览次数: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全省住建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5月21日



 

全省住建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全省住建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重点任务措施

(一)集中学习培训

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专题学习、巡回宣讲、培训辅导、讲堂讲座以及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形式,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安全生产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深学理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温《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两个至上”,增强“两个根本”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细研政策。深入研究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结合部门单位和企业项目实际,逐条逐款深研细究,制定能操作可执行、能落实可考核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3.知法守法。全面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新修订出台的法规规章,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4.掌握标准。集中组织学习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指南、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等标准规程和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基坑(沟槽)开挖、高处作业、自建房建设等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控能力,切实解决“习惯性”违章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集中排查隐患

5.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自查自纠,自觉做到“时时除隐患、处处保安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6.实施重点整治。围绕转包违法分包、“四无”施工、无证上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行为问题,深挖彻查、坚决纠治、严处重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7.落实举报奖励。督促企业在办公场所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实施指南,在作业现场设立有奖举报信息牌,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三级教育内容,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兑现奖励。

(三)集中应急演练

8.真演实练。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要针对安全事故救援、特殊天气应对、倒塌坍塌、火灾爆燃、中毒窒息、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开展一次全场景、全要素应急演练,检验预案质量,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9.完善预案。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强化应急队伍和设备物资储备,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应急演练。

(四)集中宣传教育

10.办好“咨询日”。按照当地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安全施工、安全用气、安全营救、消防审验等法规知识和应急救援常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11.组织“齐鲁行”。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协调当地主要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创新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 互动、VR/AR 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

12.敲响“警示钟”。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通过观看《红线》《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开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效果。组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典型问题和“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的重大案例,公开一批举报重奖事例,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13.主动“送上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安全志愿者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燃气安全“进万家”、“消防审验三进三讲”、“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

(五)集中开展群众性活动

14.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和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工程质量安全知识竞赛、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架子工职业技能大赛等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坚持以赛代训、以赛带练,推动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实战技能。

15.广泛征集优秀案例。鼓励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编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和课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安全工法,广泛动员开展“五小”活动,公布推广一批优秀成果案例,助推解决住建行业领域长期存在的管理弱项和技术难题。

16.积极参加科普活动。广泛动员、积极参加应急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和省安办组织的“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积极报送音视频、图书、绘画等科普作品。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组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初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届时通过网络形式与各设区市直播联动、同步启动。各市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活动保障,深入动员部署,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全员广泛参与、成效突出明显。各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拓展社会宣传渠道,组织行业企业在办公地点和项目(站场)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标语,通过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注重活动实效。紧密结合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驻点监督等各项工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压实安全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主题、因地制宜,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推动住建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市住建部门于5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见附件1)。活动期间,联络员要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报送特色活动、亮点做法和进展情况。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联系人:王晓宏、李洋,联系电话:0531-51765165、51765160,电子邮箱:wangxiaohong@shandong.cn。

 

附件:1.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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