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第一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不合格人员补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zz|发布时间:2023-09-13 11:16:47|浏览次数:

鲁建监协字〔2023〕3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21〕23号)有关规定,现将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

2023年第一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不合格人员(见附件),自愿报名参加补考。

二、报名时间

会员单位登录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通过“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信用自律与教育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9:00至9月28日17:00。请应试人员于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登录个人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与发卡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科目为《基本理论与相关法律及案例分析》、《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复习资料可在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下载学习。 考试采用计算机标准化考试。

(二)合格名单公布及发卡。补考合格人员在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

四、其他事项

本次补考仍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补考的,需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已通过科目成绩不计入下次考试。

报名联系人:李建杨尚敏,联系电话:0531-87068002。考务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531-58618875 、18396899323。



附件:2023年第一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不合格人员.xlsx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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